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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优先审核抗疫企业IPO和再融资

作者: 时间:2020年04月03日 信息来源:

   证监会:优先审核抗疫企业IPO和再融资

 
  中国证券报记者4月2日获悉,证监会日前向券商下发通知,对疫情严重地区企业、疫情防控领域企业首发和再融资项目予以优先审核。相关保荐机构要向企业所属地区证监局提出优先审核申请,为上述两类企业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分析人士指出,对IPO、再融资采取扶持政策,将提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服务效率,有助于进一步支持疫区和对疫情防控贡献较高企业复工复产,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加大政策倾斜力度
 
  根据通知,券商需梳理在审的首发及再融资项目中,是否存在疫情严重地区企业或者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如有,应出具专项核查文件。
 
  具体来看,位于疫情严重地区的,应详细说明所在地区疫情具体情况,以及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属于疫情防控领域的,应当详细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在疫情防控中的具体作用,以及公司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情况,包括对疫情过后复工复产有突出贡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的,应当详细说明募投项目与疫情防控的关联性。以上相关内容应同时在首发招股说明书、再融资申报文件中披露。
 
  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报告后,由发行人携带单位出具的专项核查文件,向所属地区证监局提出优先审核申请,证监局再与有关部门协调审核事宜。
 
  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指出,为了支持抗疫,对一些困难地区、或灾情比较重的地方,或是对防疫作出重要贡献企业融资、再融资,给予直接通道,表达了监管部门对防疫企业的支持态度。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优先审核将大大减少企业排队时间,提高受疫情影响较严重或对疫情防控贡献较高企业的直接融资效率。
 
  提供高效便捷直接融资服务
 
  疫情发生以来,证监会已采取系列政策支持防疫抗疫,包括优先为疫情严重地区提供高效便捷直接融资服务等,并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环节正常有序运转。
 
  证监会发行部2月3日下发《关于发行监管工作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安排的通知》,明确了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表有效期届满后终止审查时限等与发行审核相关的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均暂缓计算。
 
  IPO首试“云审核”。3月5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事项均获通过,此次发审委会议首次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召开。
 
  “证监会创新推出IPO审核的新形式,这是抗疫特别时期资本市场运行方式方法的创新,值得充分肯定,其中有些工作方法将来可以常态化。”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
 
  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疫情特殊时期,证监会出台多项政策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月14日,证监会发布再融资新规,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大幅放松定价、锁定期限制等,激活定增市场。
 
  “再融资政策放宽将吸引更多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也会吸引机构等长期资金入市,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更多资本支持,进一步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桂浩明指出。
 
  3月20日,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明确关于战略投资者的基本要求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决策程序等。
 
  此外,配合再融资新规落地,为便利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抗击疫情、恢复生产,证监会允许上市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配套融资部分做出适当调整。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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