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出台十条政策 促进限上商贸服务业倍增发展
金华新闻客户端3月11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吴璇 通讯员 刘倩
记者昨从开发区经发局获悉,开发区制定印发了《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期间支持限上商贸服务业发展十条政策》。
十条政策措施包括复产补助、做大做强奖励、新增入库奖励、降低水电气价格、园区租金减免、给予金融支持等几个方面,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
限上批发、零售企业,限上住宿、餐饮单位,规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限上电子商务企业复产有补助。如对规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限上电子商务企业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达到上年同期90%(含)~100%的,给予10万元补助;营业收入达到上年同期100%(含)~110%的,给予15 万元补助;营业收入达到上年同期110%(含)~120%的,给予18万元补助;营业收入达到上年同期120%(含)以上的,给予20万元补助。
重点限上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有奖励。对2020年一季度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部分,给予每千万销售额3万元奖励。对2020年一季度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部分,给予每300万销售额3万元奖励。
限上商贸业新增入库有奖励。对2020年限上商贸业新增入库单位,在商贸业入库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奖励。
数字经济园区对租户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补助。对疫情期间减免租户租金的园区运营方,根据其减免租金的实际额度,给予30%补助,单个园区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在疫情期间为企业减免租金的数字经济园区,作为年度综合评价和荣誉申报的加分因素。
来源:金华城事-金华新闻客户端 (据《金华新闻客户端》,原标题《开发区出台十条政策 促进限上商贸服务业倍增发展》,原作者:吴璇,编辑:蔡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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