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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

作者: 时间:2019年12月09日 信息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

  12月,又到了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监察办针对各村扶贫领域资金发放情况走访核查的时候。

  “今年我们通过信息比对、数据核实、实地走访等,进一步确保扶贫资金有效正确使用。”平桥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罗轶介绍,今年以来,该镇监察办督促相关部门退出因死亡、转特困人员、财产超标等不符合低保标准811人,退出残联两项补贴151人;核实多发9起扶贫资金,合计达13879元,追回最大一笔金额为4818元。

  这些成效与基层监察办“沉下来”“动起来”密不可分。

  全国监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我省先行先试,截至2018年7月底,率先实现了全省1389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覆盖。

  人员配齐了,如何让基层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省纪委监委负责人认为,锻造一支一流团队十分重要。为此,全省建立健全业务培训机制,把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省整体规划,督促市县纪委监委常态化抓好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2018年以来,已完成全省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两轮培训,接下来将每年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轮训。

  县(市、区)纪委监委也立足各地实际,知行结合。嘉兴部分县(市、区)纪委监委采取“以会代训”“实战带训”形式,把线索处置办理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通过师傅带徒弟“手把手”“全流程”辅导,强化教学效果;青田县抽调乡镇(街道)监察办干部到县监委留置点协助办案,并分批次从乡镇(街道)监察办抽调干部到窗口接访。

  在此基础上,全省各地还相继出台联络机制、量化考核制度等,规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倒逼责任落实。

  有标准

  统一基层监察工作“教科书”

  “这里是塘下镇监察办公室吗?我要反映我们村土地出让金分配方案不合理的情况……”11月18日,瑞安市塘下镇监察办公楼迎来首名来访人员。据悉,该监察办是瑞安市首个规范化、标准化并独门独院单设办公场所的“家门口的监委”,专设谈话室和信访接待室。在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边安抚来访人员情绪,边认真倾听诉求,依规填写来访登记。该信访接待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基层监察办要规范运行,必须突出一个‘清’字,即监察对象要清晰,监察权限要清晰,工作规程要清晰。”省纪委省监委负责人强调。

  今年1月,省纪委监委出台《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对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对象和范围、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制度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建立日常监督、线索处理、调查处置、案件剖析等工作流程,督促和指导乡镇监察办公室形成工作闭环;健全工作例会、工作调研、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统一规范的乡镇监察运行制度体系。

  在省纪委监委的带动下,各地又进一步细化运行程序,完善履职细则。杭州市余杭区在全区20个镇街全面建成标准化来访接待场所,同时制定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治理制度,充分发挥镇街在处置信访举报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兰溪市制定下发工作流程及审批流程、政务案件模拟案卷等文件,为乡镇(街道)监察办精准高效履职提供规范性蓝本。

  有了规范标准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不少乡镇(街道)监察办大胆实践,有力突破了自办案件较少的瓶颈。以桐乡市为例,今年1月至11月基层自办案件40件,占全市总量的31.5%,全市11个镇(街道)实现自办案件全覆盖。

  有效能

  织就广泛覆盖的“基层监督网”

  监督没有禁区和例外。但如何打通基层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面对难题,我省乡镇(街道)监察办上下联动、专辅结合,织密“基层监督网”,积极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督治理体系。

  针对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监督力量分散等实际问题,按照“区域就近整合,统筹开展工作”原则,我省通过集中会商、交叉检查、协同办案等加强同一片区内监察工作力量的整合,以实现力量统一调度、工作高效运行。绍兴市从中受益颇多。自实行片区协作机制以来,该市29个片区协调小组共集体会商191次、开展协作203次、解决重点疑难信访53件、联办案件79件,有力提升了基层监察工作实效。

  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监察办积极组建监察联络员、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形成了一张广泛覆盖的“基层监督网”。金华市婺城区在各村(居)设立了9.5万多个“二维码”举报点,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有效实现了“全天候”“无死角”监督。

  此外,在履职过程中,各地还因地制宜摸索了一系列“自选动作”。宁海县部分乡镇(街道)监察办探索开展微廉约谈制度,规定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前,按额度分别由联村干部、联村领导、监察办主任对非党村干部进行约谈,取得较好效果。

  截至10月,全省1389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322人次,其中诫勉3655人次、政务处分240人次,提出监察建议12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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