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项目相关方都可以提出变更请求,应该通过实施整体变更控制过程(见 4.6 节)对变更请求进行审查和处理。变更请求源自项目内部或外部,是可选或由法律(合同)强制的。变更请求可能包括:
u u 纠正措施。为使项目工作绩效重新与项目管理计划一致,而进行的有目的的活动。
u u 预防措施。为确保项目工作的未来绩效符合项目管理计划,而进行的有目的的活动。
u u 缺陷补救。为了修正不一致产品或产品组件的有目的的活动。
u u 更新。对正式受控的项目文件或计划等进行的变更,以反映修改或增加的意见或内容。
变更请求已获得批准,但在执行时发现变更请求本身存在问题,因此必须执行变更前重新寻找替代方案(仍遵循变更请求);如果实在发现变更有问题,可以再提出新的变更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