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温岭市石塘镇五岙村和三门县横渡镇岩下潘村入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名单,两村各获得100万元的中央补助资金。
据了解,此次名单中,浙江省共有15个村入选,温岭市石塘镇五岙村入选环境整治示范村,三门县横渡镇岩下潘村入选美丽乡村示范村。
此次评选活动,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月份发起的,由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上报,以便遴选出具有本地特色、符合农村实际、代表性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村。
我市上报的两个村,均是已取得浙江省美丽宜居示范村称号的优秀村庄,在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成绩突出,能够代表台州的乡村建设成果的特色村庄。
温岭市石塘镇五岙村是一个海边小村,近年来,随着海边绿道、民宿等旅游开发活动的开展,这个石头村环境日渐优美,成为旅游爱好者和摄影爱好者的天堂。
三门县横渡镇岩下潘村,经过新农村建设,拆除了原先老旧的房屋,整村盖起了统一样式的小康楼,形成以古木、廊桥、流水、果园、休闲垂钓、开心农场等构成的生态小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