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厂倒闭后,里面悄悄开了一家电镀加工厂,废水直排外面的窨井。4个月后,电镀厂在一次环保检查中被查获。临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老板周某、小工李某提起公诉。7月14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位于临海大洋街道的某乳制品加工厂,在当地小有名气。早几年,因经营不善倒闭后,老板将厂房转租给了周某。周某是临海人,自己欠下很多外债,听熟人说电镀加工好赚钱,他就将厂子改头换面成了一家电镀加工厂。后经核实,该电镀加工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系被告人周某私自开设,他还雇佣了伙计李某等人,负责该厂的日常生产经营。
在生产过程中,周某指使伙计将未经过处理的废水通过加工点内水沟直接排放到外面窨井。2014年9月,临海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并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加工点窨井外排口总铬超标47倍,锌超标143倍。
事发后,周某和伙计李某迅速出逃,于2015年10月和2017年1月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及李某违法国家规定,排放含铬、锌有毒物质的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最终判处周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