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广东经济 福建经济 广西经济 海南经济

广州市农业部门12月31日起全面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用于蔬菜种植

作者: 时间:2016年12月14日 信息来源:来源:南方网

    记者14日从广州农业局获悉,广州市农业部门日前发布通知,根据农业部有关规定,从今年12月31日起,广州全面禁止在蔬菜种植上使毒死蜱和三唑磷用。

    三唑磷和毒死蜱均属有机磷类杀虫剂,中等毒性,曾经是蔬菜种植上防治豆角螟、菜青虫、小菜蛾、斜纹夜蛾等虫害的主要农药品种。但由于毒死蜱、三唑磷在蔬菜种植上使用易导致蔬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和隐性成分残留,威胁人体健康。为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农业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于2013年12月9日发布第2032号公告,决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种植上使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032号公告,自2016年12月31日起,广州市全面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单一制剂及其混配剂产品在蔬菜种植上的使用。届时我市及各区农药管理部门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销售和使用毒死蜱和三唑磷行为,绝不姑息。自2016年12月31日起,欢迎对违规销售和使用毒死蜱和三唑磷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奖励30万元,举报电话12345。与此同时,我广州市各级农业部门将继续做好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种植上禁止使用和替代产品的宣传工作,派发《广州市高效低毒农药品种推荐使用目录》等宣传资料,宣传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确保生产者科学规范用药。目前可替代的农药品种有:高效氯氟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氯虫苯甲酰胺、乙基多杀霉素、噻虫嗪、氟虫双酰胺、甲维盐等,而且农民的用药成本也不会有太大变化。

  • 45人
  • 0人
最新文章
版权和免责声明:
1.凡注有“浙江民营企业网”的文章,均为浙江民营企业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2.未注明来源或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章,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认为文章有可能损害您的利益或知识产权,请与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About zj123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建议留言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资讯

客服:0571-87896971 客服传真:0571-87298208 543059767 1091140425

中国电子商务网站百强 © 2002-2012 zj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监网监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