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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制品植物种子等已被列入禁止邮寄入境名单

作者: 时间:2016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来源:南方网

  购物狂欢节“双11”又要到了,各大电商纷纷祭出大招,不少“海淘一族”也早已将心仪的商品加入购物车。不过,“海淘”有风险,购物莫任性!

 

  11月10日,记者从阳江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6月份以来,该局在阳江跨境快件分拣清关中心截获200余单国家禁止邮寄入境的“海淘”产品。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如果购买的是禁止邮寄入境物,不仅无法收货,可能还要承担相关费用。据了解,并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邮寄入境的。由于存在携带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传播的风险,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均列入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名录》,不允许邮寄入境。

 

  记者从阳江检验检疫局查获的扣单物品中发现,其中肉类制品126单、奶制品32单、植物种子21单、动物源性饲料7单。此外,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也不予邮寄入境,该局就截获易燃易爆物品16单、无国家强制性认证安全座椅3套。

 

  “在‘双11’跨境购时,请先了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截获的禁止入境物品,一般采取退货或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无论哪一种方式消费者都需承担相应的损失。据悉,目前,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物品共有16大类,如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新鲜水果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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