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清远市政府获悉,清远下发通告加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除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及其他公园列为永久禁猎区外,其他区域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全面禁猎,禁猎期5年。
通告称,在清远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军事武器(制式枪械)、气枪(气压弹射装置)、毒药、麻醉药、炸药、排铳(火药枪)、玻珠枪(电击枪)、铁夹、吊杠、排刺、猎套、电网(其他电击工具)、地枪(地弓)、弓箭、弩、弹叉(弹力弹射式装置)、标枪、粘网、高频声波装置和其他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等工具及禁止采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枪击、投掷利器、火攻、烟熏、水淹、投毒、麻醉、声音诱捕、设置陷阱、张网捕鸟、捡蛋、捣巢、挖洞、驯鹰捕鸟、使用电击装置和设置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等方法捕猎陆生野生保护动物或破坏其生息繁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