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今年起,每年企业申报稳岗补贴的受理时间延长至9月30日,到本项政策执行期结束为止。
201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台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13%)的企业,如尚未申报稳岗补贴,请抓紧时间到当地就业部门办理。
申报时,企业需带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补贴申请表、裁减人员名单、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等材料。
据了解,稳岗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