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15年度台州企业年报结果出炉,截至7月1日,我市企业年报率为89.52%,将有10.48%的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企业可以在7月10日后可补报。
数据显示,截至7月1日,我市企业年报率为89.52%,经实地走访查无下落企业6684家,工作年报率为95.36%,全市未年报企业11993家。
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93.58%,经实地走访查无下落个体户4052家,工作年报率为95.02%,全市未年报个体户18126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84.76%,经实地走访查无下落农专社1109家,工作年报率为94.30%,全市未年报农专社1772户。
这些查无下落的单位和未年报的单位,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连续二年未依法报送年报且未依法纳税申报的企业,将启动吊销程序。
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和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的惩戒。
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市场监管(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月10日后,电子填报系统会再次打开,进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补报,同时也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管(工商)部门提起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但是,即使从异常名录中移除,企业也会留下曾经经营异常的记录痕迹,所以应尽量按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