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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价格条例》实施 景区买高价商品可投诉

作者:肖梦吟 时间:2016年06月01日 信息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谢玲)《湖北省价格条例》今起实施。昨日,省物价局在水果湖广场举办宣传活动,接受市民咨询。

    省物价局副局长顾栋材介绍,以前对机场、车站、景区、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的价格规定存在空白,此次条例实施后,将有效约束这些区域的高价宰客行为,不仅要求明码标价,还要求其定价与就近区域的价格水平大体相当,否则经营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或面临处罚。

    据悉,条例还对网购等多个领域的价格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填补了此前的部分空白领域。年内,省物价局将分行业出台110余个定价规则,比如小区物业费怎么收?民办幼儿园学费合不合理?景区商品标价多少才算贵?这些问题都将细化。

    今日起,省物价局将针对机场、景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型展览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展开检查调研。省物价局提醒,市民遇到收费过高的情况,可拨打12358投诉,物价部门将通过调查经营成本,考察其定价合理程度,结合新实施的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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