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引导临海市住房消费和住房开发建设,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扶持力度,支撑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临海市于近日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在原有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服务环境、加强金融机构支持等措施的基础上,再出新招,确保该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第一招即是加大财政补贴的力度。自2016年1月1日至4月18日,对个人(家庭)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按所缴纳契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而从4月19日(含4月19日)起,对个人(家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所缴纳契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对个人(家庭)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按所缴纳契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的80%由财政给予补贴。实施时间暂定1年。
第二招是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降低购建房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
第三招则是简化办事流程,允许桩基先行。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含地下)2万平方米以上,或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下)6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高度超过60米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规划部门确认的建筑定位图和桩基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的,先予办理桩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允许桩基先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