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应急办了解到,第五批“台州市应急管理示范点”名单近日出炉。在经过基层申报、实地检查和综合考评后,今年又新增了11个单位。另外,还有8个单位通过复审,重新被授予“台州市应急管理示范点”称号。
2011年,为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发挥基层组织和单位第一时间应对突发事件的作用,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对应急体系健全、示范效应明显的基层单位进行命名。截至目前,我市已先后有五批共121个单位获得“台州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称号,这些示范点兼顾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和企业等各种类型。
据了解,这项创建活动一年命名一批,为使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市应急办从基层单位的实际出发,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预案体系、救援队伍、科普宣教等方面制定了“九有”的建设基本标准,并严格评选程序,而对于已经命名的单位将会三年进行一次复评,若复评中不达标的将会取消“台州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称号,确保示范单位的质量,并让这些示范点单位真正起到示范性的标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