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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民明年公积金贷款有变化 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

作者: 时间:2015年12月25日 信息来源:柯桥日报

    记者近日从柯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最新出台的《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将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最大的变化是贷款额度与以往有差别,已取用过公积金的市民今后贷款将受影响。

    按照新的实施细则,账户余额将成为一项重要参考,具体计算方式为:户可贷基准额度=(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倍数。该倍数控制在10-15倍之间,各分中心在该范围内各自确定一个倍数,报市中心批准后执行。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此前月缴存额不高,但余额较多的个人,将成为最直接受益群体;已经有过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使用过后账户余额较少的职工,短期内申请贷款,将受到较大影响。

    柯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举例说,一位30岁单身职工买房,他每月公积金存缴额度为1900元,按照以前的办法,如果他曾提取过公积金,就不影响最终贷款额,他个人申请公积金额度只和月存缴额挂钩,可贷款额度为57万元;新政策实施后,如果他已提取过公积金,按照他近12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总额为120000元计算,他的贷款额度只有15万元。

    “新政策相当于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政策收紧了,这和公积金资金吃紧的背景有关。”该工作人员表示,过去申请贷款只需要1个月左右,而现在“等贷期”很可能要2-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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