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模仿工艺品获得订单
仙居县某工艺礼品厂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专业生产木制工艺品挂件的个人独资企业。
陈某于2008年5月份至2014年1月底在该厂任产品设计师。工艺品厂建立有保密制度,要求当事人陈某做好样品及产品设计等相关保密工作。
2014年1月份,陈某辞职,利用其担任设计师的职务之便,掌握了该厂鸟系列、蝴蝶系列、猫头鹰系列和心形系列木质挂件等产品的设计信息。2014年3月份,陈某到亲戚开设的仙居县A礼品厂工作,并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获得2014年春季广交会合同订单。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处副处长夏建华介绍,这是一起工艺品行业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由于长期以来工艺品行业相关产品一般都没有申请专利,而且产品缺乏技术含量,各企业之间的产品相互模仿比较严重。主要难点在于认定是否侵权,仙居县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对两家企业各自制作的40件样品进行鉴定,最后结果判定陈某仿冒仙居县某工艺礼品厂样品进行制作,属产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双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比对,其中陈某生产的31种产品和样品与仙居县某工艺品厂的40种样品从外观、造型、配件、色彩等方面构成了相同或相似。 共编“密网” 联手捉拿“内鬼”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毕武介绍,商业秘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但是与其他授权性的权利不同,具有不公开性等特点,只要秘密未被公开,具有秘密的权利人就一直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商业秘密愈来愈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力手段,在一些创新性技术和信息上采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成为广大创业者的不二选择。但同时,因秘密性的特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也存在着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等困难。
造成企业失密,毕武分析,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企业缺乏维权意识,被侵犯后不知投诉,甚至错误认为是民事经济纠纷;二是企业内部管理漏洞,只在劳动合同增加象征性保密条款,发挥不了应有作用;三是缺乏发现机制,报案迟缓不能及时取证,给案件查处带来了困难。
面对企业商业秘密被盗的无知和无奈,面对新领域经济犯罪行为,台州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2010年和2014年,先后起草《台州市“护密维权”工作实施方案》和《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导的意见》,并得到市政府支持,构建“政府重视、部门联动、行业指导、企业自觉”的保护机制。
今年,台州又制定商业秘密保护三年规划,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上升为政府工作列入市级部门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并召开全市现场会,强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争取2017年底,全市建立700家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20个产业园区(行业)商业秘密指导站,累计培训3万家。
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我市成立了由市场监管、公安、科技等13个职能部门组成的商业秘密保护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各县(市、区)也针对当地产业特点,组建相关行业产业商业秘密保护组织。临海在医药化工、休闲用品等5个主要行业组建商业秘密保护促进会;椒江在企业联系点和工商指导员一起构筑“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台账建立”的护密指导链条,对医药化工、缝纫机等行业进行实时维权服务;玉环在民营企业协会成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对49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保密指导;温岭在水泵、鞋业等两大行业建立“维权护企”示范联系点,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常态化。
这是一个竞争无处不在的社会,人才流动是正常现象,针对企业员工流动造成的泄密,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商业保护指导员队伍,指导企业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及时处理商业秘密难点问题解答和案件投诉。
目前,指导员已对600余家重点企业蹲点指导咨询,对350余家企业的商业秘密风险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评估报告,帮助弥补保密漏洞、完善保密措施20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