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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15年的药品政府定价下个月走到“终点”

作者: 时间:2015年05月11日 信息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核心提示:从下个月开始,绝大部分药品的价格将告别目前的政府定价,改由市场竞争机制形成。

    药品价格关乎市民的切身利益,这次取消政府限价后,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药价会不会大幅上升?以后去医院看病会不会越来越贵?

    带着这两个问题,“新闻深呼吸”栏目的记者走访了医疗界的相关人士。他们普遍认为,即使放开政府定价,短期内药品价格将保持平稳,未来甚至还有降价的空间。

    新闻

    事件

    实行15年的药品政府定价

    下个月走到“终点”

    上周二,国家发改委会同卫计委、人社部等联合发布《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除少数药品外,取消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资料显示,我国自2000年开始,由价格主管部门对医保目录内用药和目录外特殊用药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零售价)管理,其他药品由企业自主定价。未来,2000多种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管理;对于200多种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对于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对于绍兴人而言,这是自2012年绍兴在全省率先启动进价零差率销售以来,药品价格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

    新闻

    调查

    取消药价限制

    医院里的药会涨价吗?

    药品价格关系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大家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今后去医院看病,药品价格会不会大幅上涨?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市区几家医院的相关人士,他们普遍认为,目前的药价已经在悄然下降,价格放开后,短期内药品价格将保持平稳,有部分人甚至预测,长期来看,部分药品甚至还有降价的空间。

    “现在绍兴医院的药品价格都是通过省一级的招标平台确定的,2014年浙江省启动了新一轮的药品集中采购,明确了‘全国最低价’的标准,到今年3月,集中采购中标的结果已经全部揭晓,下发到各家医疗机构,各家医院都在调整药价,总体降幅在10%左右”,一位熟悉药品招标的人士告诉记者,未来取消政府定价后,进入医保的药品还是会通过招标程序确定价格,虽然取消了强力管制,但厂商或者医药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最低价中标和赢家通吃会倒逼企业拿出底价。

    除了竞争,这次《意见》中还有“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的表述,这意味着未来的药品市场上,参与价格博弈的除了厂商、医院还会有社保机构,价格监测会更加强化,有些药品价格还有下降的空间。

    不过这位人士也坦承,在多年的政府价格管制中,也有一部分药品的价格被人为压低,随着价格放开,这部分药品可能会出现价格波动,需要经过几轮调整,才能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取消药价限制

    “被消失”的便宜药能回来吗?

    在不少人的印象中,药品价格不是没有放开过,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药品价格也曾经交由市场确定,但随后出现了价格飞涨,看病贵,广受诟病。基于此,国家收回了部分药品的定价权,但一些厂商出于利益考虑,将基本药物目录中便宜的“好药”人为淘汰,改头换面成价格更高的药品。

    市区一所三甲医院的医生就举例说:“在我们医院,药品分成甲乙丙三类,甲类是医保全额支付的;乙类是医保部分支付的;丙类是患者自费的,以前应对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的‘地高辛’就是甲类药物,是不少老人的常用药,价格也便宜,一板也就2~3元,后来厂家看不赚钱就不生产,招标也买不到。然后厂家通过各种办法推出了丙类的另一种药物,成分功效都差不多,价格要21元一板,但这只能由患者自己买单。”

    未来取消了药价限制,药品生产厂商直接通过价格竞争,这些便宜的好药会回来吗?

    对于这份期待,大多数行内人士都认为,药品生产周期长、投入大,一种药物一旦消失,在没有明确盈利前景的情况下,厂商也不会贸然投入。

    但从长期来看,这些“被消失”的药物大多都在医保目录中,在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制度下,这些医保报销药品每年的用药量相比于自费药品,占据绝对优势,未来随着医院、社保等机构对于药品价格有更多话语权,物美价廉的药品有望脱颖而出。

    取消药价限制

    药店和医院能否形成差异化竞争?

    在药价被广泛关注的背后,是“以药养医”的痼疾难以破题的尴尬,除了公立医院,本该在市场竞争中起到搅局者角色的药店现在给人的感觉似乎无足轻重,那随着药价放开,未来药店和医院能否形成良性竞争?

    市区一位药房经营者坦言:“现在主要卖的还是医保目录里的药,医院都‘零差价’了,在价格方面我们没什么优势。”

    据他介绍,药店的药品价格包含了好几块,先是由企业生产出来形成出厂价,继而批发给药品流通企业,再经由招标形成招标价格,进入各地的医院和零售药店。医院用的叫“临床用药”;药店卖的是“市场用药”。

    自从2012年绍兴公立医院推出“零差价”以来,公立医院的药价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药店还要将人员工资、房租等成本摊入药品中,因此价格上很难形成优势。

    他的话也得到了调查数据的佐证。

    2014年6月,我市发改委曾经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两家公立医院和震元药店、华通、华联、老百姓等4家药店进行了药品价格监测。结果发现,96只药品价格医院低于药店,8只药品价格医院与药店持平。

    对于未来药价放开以后的市场环境,这位经营者也保持谨慎态度。他说,目前到药店买药的市民绝大多数购买的都是医保目录里的常用药,如果不能用医保卡支付,很多药店难以为继,而一旦药品进入医保目录,未来政府对价格还是会予以控制。因此,在这次药品价格放开后,药店恐怕还是只能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以方便市民买药为主。

    ■“深呼吸”观点

    药价放开无法单兵突进

    医疗改革期待“组合拳”

    本次药品价格放开的新闻一经发布,立刻引发了广泛关注,但在医药行业内,许多人都表示理顺药品价格机制,破除“以药养医”的积弊,恐怕还需要一套“组合拳”。

    比如在《意见》中提出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管理”,这里就涉及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管,开哪种药、开多少剂量、开哪个厂家的药,既牵扯患者的疗效又涉及医保的支出,这其中的难度显而易见,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诊疗,强化医药费用控制。目前,我市人民医院已经推出了一种药物只允许有两种规格的“一药双规”制,在用药方面尝试监管新办法。

    在《意见》中还提出“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但目前的情况是,社保部门缺乏医疗专业背景,而医院又缺乏对费用控制的动力,两者如何配合,与厂商形成良性博弈,这还需要更艰苦的探索,在我国的一些省市,已经尝试按病种打包收费制,社保对医院实行总额付费,结余部分可由医院自行支配。

    当然,还有最根本的“以药养医”怪圈需要打破,如果药品价格下降导致医院方面和从业者收入下降,可能会促使一些医院以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等方式来弥补药价放开后的损失。

    因此,此次药价放开应该看作是公立医院制度变革的一个起点,而不是终点,未来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医保体系的完善都令人期待。

      新闻

    附件

    世界其他国家

    药价怎么定?

    法国 实行新药定价管制和上市药品价格变动管制、价格削减、强行降价。法国政府规定药品的销售价格只有在事先得到政府批准的前提下,才能上涨;政府禁止上市时间短于两年半的药品涨价,期限过后,药品也只能在政府规定的百分比内浮动。 

    英国 政府与药厂间有药品价格规定协议,政府控制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药品的总预算,控制药厂的利润在合理范围内。药厂的获利能力通常以净收益占投资额或销售额的百分比来表示,英国规定药厂的净收益占投资额的17%~21%。

    德国 在药品费用控制政策中主要采用参考定价制度,还采用价格削减政策和强行降价政策等。

    日本 管理药价的政府部门是厚生劳动省医政局,管理药品的范围近15000种。新药的价格根据政府调查结果,从最低的价格开始累计,加权平均至交易量的90%所对应的价格作为新药的参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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