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组来到绍兴,对我市进行为期两天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家组复查工作以实地考查为主,重点围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情况、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内容进行。
我市于2003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按照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对2011年1月前获得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全面复查和实地考察。据悉,此次复查内容除了涉及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还包括城市公园和古建筑内设置高档餐馆、私人会所等违规行为调查及整改情况。
创建园林城市(城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符合当前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形势需要,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各城市要本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搞好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优美舒适的园林城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避免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搞突击、一阵风,要做到认识上真正统一,领导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真正到位,工作上真正务实,使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创建园林城市(城区),要注重科学规划,加强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要防止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要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让百姓满意,让市民高兴。
自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坚持把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标准融入绍兴大城市建设和管理之中,进一步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向纵深发展,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3年底,我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77%,绿地率达35.1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38平方米。2012年10月,我市正式启动包括瓜渚湖、大小坂湖、青甸湖、迪荡湖、袍江两湖、镜湖在内的“六湖”植物景观工程,并于2014年将上虞区的皂李湖、白马湖纳入,成为“八湖”植物景观工程。“八湖”植物景观工程是近年来我市重点打造的以滨水与植物景观为特色的都市绿道工程,湖区总面积约62平方公里,连接线总长约140公里。历经近三年建设,该工程已完成投资18.03亿元,目前已完工12项。此外,我市还以“花卉绍兴”为抓手,有力地推动我市“立体绿化”建设,在解放路打造出“立体花卉布置第一街”的景观。继兰花成为市花后,去年,我市又将香榧树确定为市树,今年将强化推广工作,计划到2017年末,全市兰花种养达150万盆,香榧树种植达30万亩。(记者 郑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