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奖励专项资金达100万元,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专项资金分别达202.5万元和144万元……全年,公共财政投向“人文上虞”建设资金将超过3000万元。
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财政对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确保财政投入的增幅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全区已安排文化建设专项资金3225万元,全力助推“人文上虞”建设。
据悉,为全面落实省(市)有关扶持政策,3000余万元公共财政将重点扶持全区文化企业、重大文化项目、重要文化平台建设等,其中安排“人文上虞”建设专项资金1545万元,主要用于“人文上虞”专项370万元、宣传文化225万元、文化礼堂建设800万元、广电高清摄像机设备购置等150万元。
与此同时,全区安排“文化强区”建设专项资金1680万元。具体扶持重点为,一是安排“传承发展青瓷文化”资金134万元,主要用于上虞禁山窑址、窑寺前傅家岭窑址的发掘整理,编制遗址群保护规划,青瓷文化的对外宣传交流、杂志出版及举办相关展览等;二是安排“文化阵地建设工程”资金267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强镇、省文化示范村(社区)创建奖励,文物国保、省保单位日常管理及维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三是安排“文化惠民促进工程”资金9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阳光文化惠民行动,包括每年220场左右的阳光文化直送行动和向全区1000户左右低保户、困难户和经济较困难外来务工人员推行每户200元阳光文化爱心卡,每年送百场戏曲、3万册图书、4500场电影下乡,鼓励举办好虞舜文化节、乡镇文化艺术节、村落文化节等重要节庆活动,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民营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等;四是安排“文化人才培育工程”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100支文艺团队和千名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组织开展原创音乐、舞蹈、小品类节目比赛等;五是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70万元,主要用于青瓷文化产业培育奖励,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示范企业培育,拓展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养老服务、体育健身、商贸会展、数字传媒等服务型消费,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等;六是安排“越窑遗址保护规划”为160万元,主要用于越窑遗址保护规划设计等。
有关部门还制订完善相关资金使用、项目验收、考核评估等系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