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我市首次推出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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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年04月16日
信息来源:湖州在线-湖州日报
湖州在线讯 科技型小企业、符合工业六大重点特色产业导向的小企业等,不需要机构担保或资产抵押,只要企业主夫妇签个字就可以贷款,最高可达300万元。昨天从市经委获悉,今年我市首次推出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以2亿元的信用贷款资金扶持市区小企业发展。
专项信用贷款区别于常规抵押或者担保贷款方式,采用信用贷款管理模式,由企业业主夫妇(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夫妇、实际控制人夫妇或主要股东夫妇等)为贷款提供必要的保证,承担连带无限责任,一般以个人或家庭财产作信用保证,提供财产清单,但无须另行办理抵押或担保手续。
据介绍,此次设立的小企业信用贷款资金共2亿元,市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专储于承办银行湖州市商业银行,承办银行按1∶1配套,共同组成专项用于市区小企业信用贷款资金。按照计划,今年累计专项信用贷款企业将达100家(次),累计放贷款额将达2亿元,年末贷款余额1.2亿元。
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面向市区各类小企业,重点支持产业英才带头人、海归创业人员、科技部门支持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的科技型小企业;符合工业六大重点特色产业导向,产品有市场、成长性较好的各类小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以及从事现代商贸、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和文化服务等小企业,其总资产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0万元以下。
办理小企业信用贷款的单个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00万元,个别确需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还可享受利率优惠,上浮比例在银行基准利率的30%左右,不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市区企业可向市本级各区经发局(社发局)、科技局提出贷款申请,再上报市经委设立的“推介办”进行初审,最后由承办银行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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