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表明国家对于电子商务的高度关注,立法体现了政府对网购发展的支持和鼓励态度。”4月7日,淘宝网首席财务官张勇向中国经济时报表示。
4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研究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记者了解,这是我国首次对电子商务网络购物行业制定法律法规。
“这是网络购物市场在自发、自觉、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国家政策层积极建立制度体系,以保证其更健康、更有序发展的标志。”国内电子商务专家、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委会副主任梁春晓表示。
电子商务专家荆林波分析,《暂行办法》是首次对电子商务行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足见国家对电子商务高速增长,并逐渐成为社会主流生活方式的重视和支持。
每年增长100%,推动政府立法提速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调查,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占全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量近2%。10年来中国电子商务经历了爆棚式增长,并以每年100%的速度高速发展。
显然,市场的高速发展,成为推动政府立法提速的“首要动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马海涛分析,我国针对具体产业和行业的立法,一般都有这样的规律,“行业产业发展先行,相关立法管理跟进”。这是因为,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不健全,高速经济发展导致人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在电子商务方面,表现尤为明显。两方面因素,使其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焦点:一是以淘宝网为代表的国内网络购物企业发展迅速;二是因网络购物对消费者、生产者、流通者的广泛影响,从而对就业、诚信体系建设等市场环节产生积极推动。
“电子商务因其方便、快捷、支付安全、减少中间环节、减少消费者支出等优势,逐渐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首选。目前,上网购物已经成为中国主流人群的主流生活方式。”梁春晓给记者分析。
同时,电子商务还为社会带来大量就业机会。开网店投入少、运营便捷、风险低,成为自主就业的重要途径。国际著名咨询公司IDC报告显示,光在淘宝网上,2009年就有超过80万人通过开网店解决了就业问题。此外,还带来快递物流、客服等230万个间接就业机会。
开门纳谏,从反对到支持
“这是第一次,支持者(网上对草案的反应)过半。”梁春晓向记者表示。
然而,仅仅是在一年多之前,针对相关立法准备工作,反对者超过80%,支持的声音不足两成。
“这种转变,最显著的动因是,工商总局采取的开放立法、开门纳谏方式,这正是整个网络购物市场所期待的。”张勇表示,“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司副司长黎晓宽曾明确表示,工商总局将出台举措对网络交易进行监管,目前内部已确立三条原则确保网购健康发展。这三条原则包括:“首先确立网店管理的任务是保护其良性发展,而非为其增加负担;其次,将着手建立网络交易诚信体系;再次,将加大网络交易维权力度。”
“淘宝网作为网络购物行业的一分子,对征求意见稿的推出以及接下来的立法工作感到鼓舞,满怀期待。”张勇表示。
《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围绕这个征求意见稿,国家工商总局前后和淘宝公司充分沟通了很多次,现在又向全体网民征求意见,我们深感敬佩。”张勇称,“稍后,淘宝会就具体执行层面问题和工商总局继续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