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经济热点 民营经济 浙江股市 区域发展 专业市场 企业动态 统计数据 浙江产经 浙江楼市

撞坏交通设施后没报警就开走 要赔偿还得交罚金

作者:林媛 金凌荣 章佩娅 时间:2013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唉,亏大了,早知道就报警了。”前天,重型半牵挂牵引车司机许师傅不但要赔偿十多天前自己损毁的道路,还领到一张500元的罚单。

    12月17日,温岭市公路路政人员接到市民举报,说温岭76省道复线城南镇沌头村路段似乎被撞过,草坪也被大片破坏,现场却没有一位交警。

    路政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撞坏的公路附属设施有防撞护栏板、防撞护栏柱、防撞栏板托架和窨井盖等,路边的两株松柏和四株灌木丛也被撞倒了,紧急刹车造成沥青路面也有些破损。初步估计,整个公路损失大概有4000多元。

    经过交警调查,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12月19日,肇事司机许师傅到温岭市城南交警中队投案。

    据许师傅说,12月17日,他开着一辆重型半牵挂牵引车,为躲避前车,他踩了刹车稍打方向盘就撞到了一侧护栏。

    “我以为撞了护栏是小事情,当时又赶着去玉环送货,怕耽误时间,就开车离开了。”许师傅说。

    许师傅没有主动报警的后果是,因损坏道路无法被保险公司理赔,他不但自己全额赔偿,还领到了一张500元的罚单。

    记者了解到,根据《公路法》相关规定,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这里提醒市民,撞坏了公路设施,一定要先报警。

  • 188人
  • 0人
最新文章
版权和免责声明:
1.凡注有“浙江民营企业网”的文章,均为浙江民营企业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2.未注明来源或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章,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认为文章有可能损害您的利益或知识产权,请与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About zj123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建议留言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资讯

客服:0571-87896971 客服传真:0571-87298208 543059767 1091140425

中国电子商务网站百强 © 2002-2012 zj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监网监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