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而康健身房老板蒸发的事情见诸报端后,在读者和广大消费者中产生不小反响。3月12日上午,衢州市工商局上街工商所、市消保委上街分会借“3.15”活动的契机,在市区东方商厦门口举行了以“预付式消费悠着点”为主题的咨询和服务活动。
记者在现场采访和调查中发现,类似“健而康关门事件”的预付式消费看似“馅饼”,实际上很有可能是“陷阱”。但到目前为止,尚无主管部门进行强有力的监管。
“馅饼”:消费越多折扣越诱人
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先付费购买类似于购物卡、购物券等凭证,以后分次享受产品或服务的消费方式。对于这种消费方式,市消保委秘书长吴伟军并不完全给以否定。他认为,预付式消费一方面为顾客提供了便利,带来优惠,同时商家可一次性预收金额,有了固定客源,某种程度上是双赢。
“本店一次性预付1000元,享9折优惠”、“办美容卡,送3次脸部护理”……走在衢城街道、商场,不管是美容、美发,还是干洗、美甲、洗车等等,预付式消费几乎无处不在。特别是美容美发行业,这种预付式消费已是业内最常见的营销手段。
充值越多优惠力度越大,消费越多折扣越诱人——正是看似天上掉的“馅饼”,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在市直一家单位上班的周小姐,手上就有包括美容卡、瑜伽卡、美发卡、干洗卡等在内的共6张预付式消费卡。
“陷阱”:“霸王条款”让会员身处弱势
本来这消费方式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商家拥有了稳定的客户群,又帮消费者省了钱。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看似双赢的消费方式却成了很多商家坑人的“陷阱”。
市民李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今年1月,她在一家美发会所花1000元办了一张年卡,根据会所的承诺,可抵2000元使用。2月20日,该店贴出一张告示:因经营不善,无法正常经营,需提前关门,并要求顾客持该卡到其他指定美容店消费。李女士找到新店,却被告知,其原来卡里1842元的消费金额只能按原价消费,即只能当842元使用。李女士要求退卡却遭拒。
衢州市工商局上街工商所工作人员汪颖峰透露,类似的投诉和案例,可以说屡见不鲜。“大的事件,像卡地亚影楼跑掉、芭啦啦美发店倒闭,再到现在的健而康;小的案例,就更是多了,基本上每月都有几个。”
通过调查众多投诉案例,记者发现,遭遇预付式消费维权的市民,大多指责商家是“霸王条款”,但到真正维权时,却难以拿出足够的证据。从另一个角度讲,从消费者预付现金开始,商家就彻底掌握了主动权,使得消费者实际上处于“弱势”地位。
“真空”:法律监管“力不从心”
预付式消费的载体,是名目繁多的会员卡,这些会员卡是由商家自行制作和印发的,预付式消费的纠纷,也大多是由这些卡引起的。那么,这张小小的卡,应该由谁来监管呢?
衢州市工商局上街工商所副所长汪颖飞透露,目前,很多类似的会员卡在市场上发挥了货币流通的职能,但银行部门并未对其进行监管;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办卡与否是商家和消费者自愿的,工商无法禁止;作为公安部门,只有当商家涉嫌欺诈,或者非法集资达到一定数额时,才会立案侦查。
那么,在处理此类投诉或案件时,参照什么依据呢?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工商总局曾颁布过《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但此办法在2007年被废止。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预付式消费进行约束,只能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般法律来保护消费者权益。“但这些法律,大多是在预付式消费盛行之前制定的,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显得‘力不从心’。”负责投诉处理的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蓝航相告。
看来,预付式消费要走出监管真空,还有很远的路。 (衢州晚报 记者 徐桂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