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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尚换购的羊毛用3个月就严重掉毛 无小票不能处理

作者:张婷婷 陈春素 时间:2013年07月31日 信息来源:中国台州网

     浙江在线07月30日讯   日前,椒江的范先生拨打本报的维权热线81812315称,前不久,他在开发区欧尚超市东海大道店购参加了“满200元换购羊毛被”的活动,本以为是捡到了便宜,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羊毛被拿回家才用了3个月就严重掉毛。

    “羊毛被买回家之后我就用一直用被套套在外面,这几天打算把被套拆出来洗,这才发现里面粘满羊毛,用手稍微搓一下,羊毛都掉出来了。”范先生说。

    超市活动换购的羊毛被用了3个月就严重掉毛

    范先生是湖南人,今年年初来到台州帮在路桥做生意的亲戚一起看店,家就住在欧尚超市边上,平时没事就会去那逛逛,买点生活用品。

    今年3月底,范先生在欧尚超市买了200元的东西,刚好可以参加超市搞的“满200元加99块钱换购羊毛被”的活动。

    “这个羊毛被原价198元,参加活动只要加99元就可以买到,很划算。”范先生说,因为欧尚是个大超市,感觉比较信得过,就去服务台付了99元钱,之后,就拎着羊毛被美滋滋地回家了。

    拿回家后,为了避免用脏了不好洗,范先生让妻子用家里一套干净的被套套在羊毛被上。

    “春秋用的羊毛被,厚度刚刚好适合春天用,我就一直盖着了。这期间,偶尔会有几根羊毛钻出来,以为是些浮毛,我也就没太在意。”范先生说。

    7月初,范先生准备把套在羊毛被外面的被套拆出来洗洗,可当他把被套拉链一拉开,立即就傻眼了。

    趁着休息的时间,范先生去了趟欧尚超市。“我去换购的地方问,他们说必须要出示小票,不然不会处理。”范先生说,当时欧尚工作人员态度有点不好,“我没有小票,难道他们没有销售记录吗?赠品的质量难道就没有保障了吗?”

    “套在羊毛被外的被套里层上粘满羊毛,羊毛被外层也全是钻出来的羊毛,我手轻轻搓一下,都能掉出来了。”范先生不敢再拆下去,“生怕到时羊毛飞得房间里到处都是,清理起来更麻烦。”

    欧尚方面回应 凭票据受理售后,换购商品也是按规定质保

    上个星期,记者见到了范先生。

    记者把羊毛被的外被套的拉链拉开,往里面一看,发现羊毛被与被套之间粘满钻出来的羊毛,记者用手在羊毛被上轻轻搓了一下,一撮有五六厘米长的羊毛就粘到了手上。

    7月24日晚上,记者陪同范先生一起来到欧尚超市二楼的服务台。

    “范先生之前是问错地方了,换购那块就管换购的,售后要找我们服务台的。”一名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说,随后,她通知超市当晚的值班店长前来处理,让记者和范先生稍等。

    三四分钟后,值班的店长王先生过来询问情况。

    听了范先生的介绍后,王先生仔细查看了那条羊毛被,随后表示,被子上的条形码由于是厂家通用的,范先生由于不能提供购买小票,他们没法确认这条羊毛被是否在欧尚购买,需要找负责羊毛被事项的工作人员处理,但当晚正值那名工作人员休息。王先生表示,第二天会让负责这块的工作人员联系范先生。

    7月25日晚上8点左右,范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欧尚超市方面退还了范先生99块钱,那条有质量问题的羊毛被也被退回了厂家。

    “我们的赠品也是有质量保障的,搞活动换购出去那么多条,就碰到范先生一个投诉质量问题的。”欧尚超市一名蔡姓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不会因为是换购的产品或者是赠品,就在服务质量上打折扣,消费者后期使用时如出现质量问题,他们超市也会按照国家的规定给予售后处理的。

    “本来我们是必须要凭小票才能处理,但范先生由于在购买的细节上能跟我们都对得上,而且工作人员在接待范先生时,也有存在服务态度不太好的问题,为了表示抱歉,虽然这次范先生没有小票,我们还是帮他解决了。”蔡先生说,以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后一定要保留相关票据,“要享受到售后服务必须要凭有效票据才能处理的。”

    换购的商品也受法律保护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家的促销方式也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换购作为一种新的促销手段也渐渐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在消费者有自身需要的情况下,换购还是可以带来不少实惠的,但作为一种新的促销方式,问题和风险也是与之共存的。

    对于范先生所遭遇的问题,我们从法律角度分析,商家对于换购商品也应当尽到售后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而作为促销手段的换购商品也是属于受保护的商品的范畴,商家、厂家应当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同时,作为消费凭据的发票、收据,由于并不能知晓范先生是丢失,还是商家未曾开具,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这明确规定了商家应当出具购货凭证,如未出具,消费者有权要求出具。最后对于商家的服务态度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同时,还规定商家有听取意见的义务,对于正常的意见投诉,经营者应当听取。

    在此,我们很高兴看到范先生顺利和商家协商解决了纠纷,双方也将损失控制在了可控范围,这也是我们乐于见到的。而当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向消保委的投诉,向工商部门的投诉,或者向法院的起诉都可以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最后,提醒大家,无论是换购商品还是赠品,都应当向商家索取购货凭证,如赠品不单独开具凭证,也应当在购买的商品中反映出来。因为购货凭证是消费者在商家处消费的直接证据,也往往是商家承担商品售后责任的凭据。所以,消费者应当索取购货凭证并妥善保管,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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