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收入增幅
高于城镇居民收入
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9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实际增速仅比一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从构成看,经营净收入(增长10.5%)是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077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7%,实际增速比一季度提高0.3个百分点。从构成看,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10.9%)已成为农村居民收入增收的主要来源。
同时,上半年,全市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9.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2%,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8%,实际增速比一季度提高1.7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全市商品房销售较为火热,
上半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7.2%和59%,全市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85.5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