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9日讯 进入农贸市场,先在屏幕上点两下,看看经营户的信用等级是几级,菜是从哪里进来的,营业执照全不全,农残检测是否合格……走在市场宽敞的过道里,完全没有湿湿的黏糊糊的感觉,每一个摊位都明码标价,完全不怕被宰。这是在我省绍兴等地兴建的样板农贸市场里常见的一幕。在这样的市场里购物,你会不会更放心一些?近日,丽水市出台《关于加快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让这样的商品交易市场与丽水百姓更近了一步。
该《意见》确定,市财政每年将至少安排500万元的发展引导资金,用于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的提升发展。《意见》称,将以打造发展一批龙头市场、改造提升一批农贸市场、整合规范一批同质市场、培育一批网上市场、推进一批集群市场为发展重点,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得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达到600亿元以上,年成交额超10亿元的市场达到10家,超50亿元的3家,超100亿元的1家;培育三星级及以上市场30家,市级及市级以上重点市场10家;打造与现代产业集群互促共进的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5个。
在扶持政策方面,丽水市将相应地对包括农贸市场在内的各类商品市场在财政投入、税费优惠、建设用地、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如各类商品市场(含网上市场)首次达到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对列入市级重点市场、省区域性重点市场、省重点培育市场、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网上交易平台方面,对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网上交易市场,正常运营满一年以上的市场每个给予奖励2万元,对获得市级及以上诚信网商或知名网商品牌的单位给予2万元的奖励。网上市场举办单位纳税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另外,根据该意见,从2013年6月1日起,全市各地市场经营户用电、用水、用气将实行与一般工业同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