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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口老龄化再创新高 湖州多种措施应对

作者:徐 虹 时间:2013年02月26日 信息来源:湖州日报

     浙江在线02月25日讯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市农村老年人有34.8896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5.8%, 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达到7.696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5%,再次创下我市历史新高。

    不仅如此,我市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530211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20.3%,比去年同期提高0.65个百分点,继续位居全省第二位。纯老年人家庭(即本市独居或同住成员均为60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的老年人人口数为4.2023万人,占老年人总人口数的7.93%,其中城镇1.5269万人,农村2.6754万人。全市失能老人有1.0436万人,半失能老人有2.6417万人。

    针对我市老龄人口高龄化、空巢化,以及农村老年人口和纯老年人家庭人口增多的现状,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养,是民政部门一直在探索的课题,今年我市进一步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来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现状。”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在原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功能、提升服务,转型升级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小型养老机构,全面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休闲娱乐、卫生保健等服务。其中有6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40%以上的乡镇和村老年人协会开展“银龄互助”活动,为农村孤寡、空巢、失能老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全市还将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城乡低保户中失能和失智老人,将参照残疾人托养标准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同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全面落实《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解决城乡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问题,近日,我市部署开展市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核查认定工作。认定的对象为本区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符合认定条件的,确定为养老服务补贴一类、二类和三类对象。认定程序要求以区为单位进行认定,需由本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各区民政、老龄会同相关部门上门对老年人身体、经济、服务需求等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进行核查认定。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对象需在村(社区)或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核查认定工作将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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