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今年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9.9万元
昨天,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2012年度全体委员会。会上,获评第九届台州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以下简称消信单位)的91家企业,以及27位“台州市优秀消费维权义工”受到了表彰。
为了增强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今年,台州市消保委在重新修订消信单位认定办法及考核标准的基础上,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消保委推荐,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台州大视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新荣记大酒店、台州经济开发区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等91家企业为“第九届台州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其中最优秀的32家企业,则推荐参评省级消信单位。
今年“3·15”期间,市消保委从椒江、黄岩、路桥及台州经济开发区的义工中,挑选了60名有热情、有专业能力的义工,组建了一支市级消费维权义工总队。这些义工包括机关干部、记者、律师、社区工作人员等,平常较好地发挥了消费维权的“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和“调解员”作用,为我市的消费维权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各县(市、区)消保委推荐的基础上,市消保委确定陈诚等27人为“台州市优秀消费维权义工”。
另据市消保委主任刘肃介绍,截至12月中旬,全市共受理消费纠纷574起,成功调解56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