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椒江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了解到,出入境证件浙江省内跨户籍地申请于12月10日正式开通。现在,非台州户籍,但在台州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申请人,可以在台州市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其中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暂时不包括赴台个人旅游签注和赴台金、马、澎地区个人旅游签注。
申请人除了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这两项材料外,还应提交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若省内跨户籍地未居住满一年,因工作、就学、处理个人紧急事务等确有需要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当提交临时居住证、全日制在校证明或劳务用工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