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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出台扶持新政 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难

作者:胡剑 时间:2012年09月25日 信息来源:中国台州网

      上周,三门县财政局出台了一项事关众多中小企业的新政——《三门县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政策将在10月份正式实施,以供符合条件但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申请使用。

    三门县财政局企财科科长谢邦勇介绍说,去年以来,因全球经济下滑、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三门部分企业由于应收账款和产品库存比例的上升,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但是这种没有建立在生产规模和销售扩大基础上的新生信贷需求,很难获得银行的支持。

    为帮助企业解决贷款周转难题,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去年年底,三门决定设立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经过半年多的前期准备,具体措施已于日前出台。

    应急周转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将按照“支持企业、突出重点、规范运作、控制风险”的原则,专门用于借给企业归还县内有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据介绍,此次借款对象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县内75家“218”工程企业、优势成长性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含生产性现代服务骨干企业),这些企业要同时满足上一年生产经营入库税金(不含自建工程税收和土地使用税)100万元以上。

    企业申请使用应急周转资金,必须获得银行机构续贷承诺。应急周转资金每次借款额度按照企业还款额的单笔贷款60%以内审批,且单笔借款不得超过1000万元。企业借用应急周转资金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每家企业原则上每年借贷不得超过3次,利息根据实际使用日期,按银行6个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收取,逾期日期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以日计收。

    另外,为确保应急周转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对借用中小企业扶持基金委托贷款未还清本金或利息的企业和由三门县企业经济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代偿未清偿的企业不得申请本应急周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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