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记者从台州市收费管理处了解到,从今年5月1日开始,浙江将统一全省道路班车客票销售代理点代售客票服务费收取标准,统一按每票次3元向旅客计收客票代售服务费。
据了解,之前,台州客票销售代理点的代售服务费用一直没有统一的标准。按照此次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客运站(中心)、网站和自助售票机等售票时不得收取代售服务费,之前下发的《关于道路班车客票代售服务费收费事宜的批复》、《关于道路班车客票代售服务费收费事宜的批复》也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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