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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困难中小企业本月可减征四项社会保险费

作者:记者 雷蕾 见习记者 严晶晶 通讯员 金存高 时间:2011年12月02日 信息来源:丽水网

     浙江在线12月02日讯 12月1日是丽水市执行困难中小企业社会保险“四减”政策的第一天。早上7点,丽水市香巴拉雪域美食城府前店的工作人员在网上办理了11月份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手续,地税信息系统马上自动为其减征了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企业应缴费款。

    “这是丽水市根据省里有关文件精神,为中小企业实施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的其中一项。”市地税局规费处负责人介绍,在确保企业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且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丽水市采取集中减征的方式,在12月份对全市困难中小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四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

    减征标准相当于以上四项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的1个月额度,减征费款为所属期2011年11月份四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部分。企业参保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仍按规定缴纳。

    据介绍,12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减征期间,凡符合条件的困难中小企业,只需按原规定程序和方法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手续(费款所属期2011年11月份),地税信息系统会统一对应征数进行集中减征。逾期申报将不享受减征优惠。

    据统计,此次减征全市预计有5000户中小企业可享社会保险“四减”政策优惠,减轻企业负担1200万元。

    市财政、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丽水市将继续出台“五缓”和“三补贴”帮扶企业政策,“五缓”即困难中小企业可按规定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费;“三补贴”即对困难中小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对企业开展在岗培训提供补贴。该两项政策将在2012年实施。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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