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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城里人同享待遇 景宁社保体系为百姓撑起保障伞

作者: 记者 蓝涛 叶尚蓉 见习记者 曾翠 时间:2011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丽水网

     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 “真是多亏了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让我多报了1万多元医药费,这可大大减轻了家里的经济负担,真的很感谢国家的好政策。”颅脑手术后已完全康复的老林感慨地说。

    59岁的老林是景宁县渤海镇梅坑村的村民。去年12月,老林突发脑溢血,在景宁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个多月的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9.4万元。如果按照景宁原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报销比例,只能报销7.4万元左右,但按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老林共报销了8.4万元的医药费。

    目前,景宁有13万多农村人口,而城镇居民人口仅5000多人。以往,城镇居民和农民实施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缴费不同,待遇也不同。为了把社会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延伸、覆盖到各类社会群体,实现最大化公平,景宁县设立了集全县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业务于一体的经办机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又于去年整合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在全市率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无缝隙、全覆盖、一体化、广受益的“大社保”体系。

    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以来,景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住院报销比例从原来的45%提高到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报销比例从原来的20%提高到25%,最高支付额从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打破了城乡之间参保的户籍限制和地域限制,避免群众重复参保问题,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问题。

    “缴费往低里缴,待遇往高里靠!”享受到实惠后的参保村民,对于社保的观念也在不断变化。据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负责人介绍,以往收缴保险费是社保部门最头疼的事情,如今人均100元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不用多久就收缴上来了,甚至有很多人会主动来问缴费时间。

    据统计,今年景宁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项,就有13.68万人参保,参保率达到95%。

    此外,景宁还在全县22个乡镇设立社会救助与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形成完整的服务网络。在全县254个行政村、4个社区“两委”中挑选组织宣传能力突出的人员组建村(社区)劳动社会保障代理员队伍,让群众不出村就能办理好社会保险业务。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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