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政府应急周转资金、增加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协作银行、扩大扶持企业范围,加大专项信用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大做强担保规模,放大贷款担保倍数。 11月9日上午,记者从舟山市财政地税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恳谈会上获悉这,舟山市将出台3大财政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在经济增长放缓、通胀压力增大的形势下,中小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用工成本提高、用电紧张、节能减排压力和融资成本上升等因素叠加影响,资金成本持续走高,经营压力持续加大。实践证明,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对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进行帮扶,能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政府应急周转资金从1.6亿扩至2.5亿
2009年2月,为缓解金融危机对舟山市实体经济的冲击,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市财政筹集资金1.6亿元,设立了政府应急转贷资金,重点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稳定、信誉良好、行业优势明显的工业和航运企业转贷。截至2011年10月底,该资金共运作309笔,累计为64家企业解决短期融资困难37.47亿元,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约2800万元。
为缓解中小企业新一轮融资困难,近期,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财政拟在近期扩大应急周转资金规模至2.5亿元,其中,工业转贷资金规模扩大到1.5亿元,航运业转贷资金规模扩大到1亿元。
市财政局已会同市经信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公布了89家纳入工业转贷范围的中小企业名单,下一步将公布纳入航运转贷资金扶持企业名单。
继续扩大专项信用贷款规模和范围
中小微企业是舟山市工业企业的主力军,但这些企业往往因规模小、可供抵押的有效资产不足等原因,融资不易。
2009年9月,市及定海、普陀两区财政积极调度间隙资金2亿元,联合定海农村合作银行、普陀农村合作银行、杭州银行和民泰银行四家协作银行,共同组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资金4亿元,主要为政府推荐的有发展潜力的工业、商贸、建筑、旅游等中小企业发放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信用贷款。
恳谈会上,记者获悉舟山市将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管理办法,扩大专项信用贷款额度和增加协作银行范围,鼓励和引导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
市财政局近期将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重新筛选专项信用贷款名单,拟从380家扩大到500家。同时将一些大的商业银行也纳入到信用贷款协作范围,并将专项信用扶持资金的比例放大到1∶2或1∶3。届时,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资金总规模将达到6亿元。
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卢阳介绍,舟山市将按照小企业短、频、快、急的融资需求特点,设定单个企业专项信用贷款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利率按央行公布的利率规定执行,最高上浮利率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的30%,不再变相收取额外费用,不得要求贷款企业强制性存款。
据了解,自专项信用贷款在舟山市施行以来,截至今年10月,已累计发放专项信用贷款425笔,发放金额10.2亿元,惠及企业179家。
做大担保规模放大担保倍数
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为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舟山市将创新担保公司管理模式,增强担保实力,做大做强担保规模。日前市财政已对担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使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1.5亿元。同时,扩大担保企业覆盖面,将担保企业的范围扩大到舟山经济开发区和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并将担保倍数放大到5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