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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1000余元判罚2000元 “蚂蚁搬家”式盗窃也获刑

作者:通讯员 刘艳 记者 巫春燕 时间:2011年10月27日 信息来源:衢州新闻网

     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近日,21岁、22岁贵州年轻小伙袁某、周某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罚金2000元,小小的贪念不仅大大“损失”了一把,更是在两人的人生轨迹里留下了抹不去的污点。

    袁某、周某均系龙游某工地运输职工,两人负责同一辆施工车。自7月下旬开始,两年轻小伙原本安分的心因贪念耍起了“小聪明”,出车至工地施工现场时,每逢四下无人,便一人望风、一人捡钢筋藏匿于车子主梁内。这蚂蚁搬家式的偷盗,每次因数量少、作案时间短,都未曾引起旁人注意,仅仅一个多月时间,二人已作案数十次。

    8月23日,两人琢磨着车子主梁内的钢筋越来越多,再往里塞的话容易暴露目标,于是决定将一个多月的成果“兑换”成现金,以便继续“蚂蚁搬家”。可是工地里的规矩是施工车辆必须作业时在施工现场,休息时必须在库房。思来想去,周某借了工地边上杂货店的三轮电瓶车来转移赃物。虽然两人一个望风,一个转移,可是这偷了十余次的钢筋,转移起来颇费功夫。两人正准备撤离时,被观望已久的工地负责人抓了个正着。

    面对民警的询问,两人如实交代了这十余次偷盗钢筋的作案过程。经过鉴定,二人盗窃的108根钢筋总共价值1120元。经龙游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人为自己的一时贪念“买单”,判处罚金2000元。

    警方提醒,2011年新刑法修正案颁布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都将获刑。自今年5月1日实施起,已有多例“入户零盗窃”被判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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