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请各社会单位按照要求自查自改,确保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不留盲区死角。
一、辖区各有关单位场所自查建筑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经过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未经上述检查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二、各类小单位、小场所自查建筑耐火等级是否达标、经营和住宿是否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全面查找整治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自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已落实等问题;
四、公安机关,镇、街道,各行业各部门将对各有关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对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将依法予以查处;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拨打举报电话:96119。
特此公告。
临安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