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土余杭分局获悉,《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这也标志着我区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即将全面实施。
近一年来,国土余杭分局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了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的修编、评审和报批。在编制过程中坚持“开门编制、阳光规划”,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力求“体现特色、服从上级、部门衔接、服务发展”。编制过程中,国土余杭分局先后征求30多个镇街、部门意见,走访村及有关企业超过40家,现场踏勘近200余人次,整理反馈意见约50条。同时,国土余杭分局还专门召开听证会,就新一轮市、区两级矿产资源规划(报批稿)公开征集社会意见。
新一轮规划坚持矿产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围绕统筹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和统筹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业权市场建设与管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方面制定了系统规划和具体目标。新一轮规划设置禁采区面积1160.32平方公里,较上一轮规划增加34.7%,占全区总面积的94.5%。未来5年,我区所有开采矿山生态环境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治理备用金足额缴纳率将达100%;规划治理废弃矿山12家,预计完成治理面积约3万平方米。按照“环境立区”的要求,矿山实行有序关停,“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全关停,实现“禁采区内矿山关停,限采区内矿山收缩,开采区内矿山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