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例滞后,执法有难度
日常工作中,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负责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检查。
“无证或者影响市容的广告牌,我们视情况拆除或者令其整改。”台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椒江分局的蒋副局长介绍。
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他们也常遭遇尴尬。
椒江大桥北岸接台金高速公路东延段,附近的户外广告牌杂乱是有目共睹。据了解,现在竖立在那边的广告牌,都是广告公司向村里租用土地后设置的。
“我们没办法执法,因为我们无法可依。”目前,台州对户外广告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是2008年通过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于郊区的户外广告管理,并无明确规定。
去年上半年,我市也曾开展过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但最终却不了了之。“一方面是执法力度不够,相关部门没有配合好。另一方面,设置广告的企业抵触情绪也很强烈。”陈燎原说。
今年,为了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牌,建设规划部门完成了《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初稿,这将为接下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开展工作,提供行政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