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名下房子只是“挂靠”关系?
为什么村干部每人名下都有十套以上安置房?
吴荣贵说,他了解的情况是2007年以前,新桥村建成了一、二期安置房215套,以建成成本价每套13.6万元、16万元分配给村民。而这569套房子是新桥村第三期安置房。当时经新桥村两委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在设计中建安置房569套,同时把1~2层建成商业用房用于今后出租,以此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据江北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由于预算此项投入资金巨额,而当时村集体没有资金,于是新桥村里决定将部分安置房出售,将回笼资金用于1~2层商业用房建设以及村民福利支出。当时,经评估确定三期安置房中的新桥大厦[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项目均价为8500元/平方米、新桥商贸大厦项目均价为7500元/平方米。安置房评估价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公告、公示。
2007年,新桥村出售部分三产安置房是按市场价公开的,村干部、村民都可以认购。
由于当时认购形势不乐观,为了确保该工程顺利进行,所以村两委干部动员村内、村外的人员进行认购。又因为三产安置房在办理产权证时必须是本村村民,故经村两委干部动员认购的村外人员都要挂靠在新桥村村干部或村民名下,所以出现了一个村干部名下十几套的现象。
为何集中挂靠在村干部名下?余乾寿解释说:“新桥村一二期安置房过程中,由于对房地产行情认识不清,有60户村民将安置房指标一个3万元转让给他人,后来随着房价上升,又不愿意出让了,最终双方还打起了官司,这60户村民中打官司的就有40起。这次集中挂靠在村干部名下,为防止今后产权过户时,有人耍赖。”
余乾寿说,当时村外人员认购时,需要交2万元的公证费,确保今后办理产权过户不加价,“这个决定也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的,这2万元也是放入村集体经济的。”他说:“我名下有13套房产,其实我自己只有2套,一套是分来的,一套是村里奖励给我的。”
新桥村每户是否分配到安置房了?
这569套安置房到底是怎样分配的?吴荣贵说,新桥村建第三期安置房总共569套。其中拆迁安置80套,政策照顾48套,房开公司109套,合计237套,该237套以成本价出售;本村村民认购了70套,村外人员认购了169套,这239套以市场价对外出售;此外,剩下的93套以市场价卖给了建筑公司以及用于抵付混凝土、铝合金等工程款。
“加上一二期的安置房,从数字上来看,该村每户都分到了一套安置房。”吴荣贵说,但由于指标转让,以及交款不及时等客观原因,可能还有村民未分到安置房。
有村民说,政策照顾的48套安置房,存在着分配不公的现象,有两套房子还被用作奖励村干部了。
对此,吴荣贵说:“我了解的情况是,48套房子中,有39套用来照顾该村的女儿户、残疾人家庭以及困难户,余下的9套房子,有7套分配给另外的蔡桥村,另外还有2套房子分别奖励给该村前任村支书葛彩华和前任村委会主任余乾寿。”
吴荣贵说,对于有特殊贡献的村干部奖励2套安置房的问题,如果属实将予以追回。
为何代建公司能以成本价购得109套房?
有村民质疑,两家代建房开能以成本价拿到109套房子,其中是否存在猫腻?
对此,余乾寿解释说,“当时对代建房开没有相关政策规定,两家房开分别垫付了820万元和1080万元,房开提出这个要求后,为了能顺利建成房子,答应下来的。”
吴荣贵说,两家房开公司本就有代建费,当时以成本价40万元/套的价格取得109套安置房问题,违反了该县政府和原瓯北镇政府的有关规定。目前,瓯北功能区管委会正在与两家房开公司和村委会衔接,研究落实有关妥善处置方案。
回应:追回违规分配的安置房
据了解,新桥村村民反映的问题,引起了永嘉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县有关领导牵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出安置房处置的两大基本原则:“一是坚决维护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二是要以最严厉的手段打击处置在该村安置房分配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并就新桥村三产安置房分配问题明确了初步处置意见,除追回奖励给村干部的安置房和解决房开拿房问题外,还将开展以下调查工作。据介绍,以商品房市场价对外出售239套和以市场价出售给建筑单位等93套,按当时瓯北镇的房地产形势和出售时的价格确实接近当时的同地段市场房屋交易平均价格,有关情况核实及处置工作正在研究中;同时,关于村民反映部分村委会干部和机关干部低价获得安置房问题,该县纪委正在对当时安置房出售的名单进行逐一调查,调查清楚后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