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网上不断曝出消息称,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村的569套安置房多数被村干部瓜分。每名村干部名下至少有10套以上安置房,其中前任村支书一人就有55套。
村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昨天,就这批安置房的相关问题,永嘉县当地政府一一作出回应,表示若发现有违规现象一定坚决纠正,并将追回分配上有问题的安置房。目前,永嘉县纪委和相关部门组成了工作组,已介入调查此事。
村干部名下为何都有十套以上安置房?
新桥村有270多户。新桥村和温州市区仅一江之隔,村民反映被村干部所占的安置房,涉及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蔡桥大厦,位于该街道阳光大道和双塔路之间,是当地繁华地段之一。
新桥大厦和新桥商贸大厦均是地上三十一层、地下一层的建筑,目前已进入外墙粉刷阶段,分别由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
据当地人透露,由于近年来当地房价接连攀升,和新桥大厦同地段的房子已卖到2.5万元/平方米左右。
“房子都快交付了,却没有我们村民的份。”新桥村村民陈先生说,2007年,该村由于土地被征用,村里获得了569套安置房建造指标,作为拆迁户和失地农民的安置用房。
从村民出示的一份分配名单显示:仅仅该村干部就分配了316套房,其中前任村支部书记葛彩华家55套,支部委员林成龙家50套,支部委员胡佐永家24套,前任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家13套,村委员唐福新家15套……
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和田房地产开发公司各以成本价购得65套和44套。
另外144套中,80套分给了拆迁户,剩下的用于抵工程款以及分配给村里的困难户、女儿户以及残疾人家庭。
有村民说,按照相关规定,安置房只能本村村民享有,两家代建的房开公司为何能以成本价购得安置房,这让人匪夷所思。
新桥村安置房可以用作多用途?
据江北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新桥村的三产安置房是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返回给村里的二、三产安置项目。因考虑建设用地征地价格偏低,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强,永嘉县政府为此制订了二、三产留用地政策,用于“鼓励和支持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兴办企业,发展二、三产业,安排农民就业”,凡是政府征用村集体耕地,根据征地数的10%返回给村级集体,并明确二、三产返回地用途:一是建设标准厂房;二是用于旧村改造安置;三是由县政府收回后公开出让,部分资金返回给村集体;四是建设经营性项目;五是本村村民住房确有困难的,返回地可以建设住宅。
“这个安置房是三产安置房,有其特殊性。”江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吴荣贵说,新桥村的三产返回安置房不同于政策性保障安置房,也区别于城镇拆迁安置房,该安置房除用于解决被拆迁和失地农民住房困难外,还可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新桥村前任村委会主任余乾寿,现任该村党支部书记。他说:“建设安置房的土地,有部分是政府划拨后,村里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只要领取产权证后,是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
他说:“该村村集体资产达到6亿多元。2008年至今,用于村民年终分红资金共计3718万元,其中2010年该村每人分了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