缆索起重机 (1)Ф1600mm卧床(起重量<20t)Ф3000mm卧床(起重量≥20t)(2)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3)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4)切割机(5)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 桅杆起重机 (1)机加工设备(2)
塔式起重机 (1)机加工设备(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4)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流动式起重机 (1)焊接设备(2)自动下料自动切割设备(3)自动冲剪折边设备(4)油压机或水压机(5)数控设备(6)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桥式起重机 梁式起重机须具备:(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镗床或专用镗床(4)龙门刨(5)焊接设备 其它桥式起重机须具备:(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CO2气体保护焊机或自动埋弧焊机(4)自动(或半自
部件型式 试验报告 应根据申请类型具体配置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1.各类曳引或强制驱动垂直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轨、曳引机、控制柜、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上行超速保护
通用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7024-199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企业标准。 特殊 应根据申请类型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标准: &n
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以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地方的相关法规。 以下安全技术规范应根据申请电梯类型确
技术文件 所要求技术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 设计文件:图样目录、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外协件明细表、自制件和外协件设计图纸、部件装配图、电气原理图及元器件代号表、设计计算书产品包装图、包装技术条件和产品出厂随机文件。 工装工艺
申请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评审机构交纳评审费用,向型式试验机构交纳试验费用。      第三十六条  同一单位同
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评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每年至少组织1次检查。发现第三十条所列情况或其它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时,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申请单位对评审结论或评审人员行为有异议时,可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诉。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在收到异议申诉后的30日内给予答复。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取证单位执行相关法规的情况应进行监察。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提请发证机构注销其《制造许可证》,已注销的《制造许可证》必须交回原受理机构: 
(五)取证单位制造场地或质量管理体系变更,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其变更将会影响产品质量的,取证单位应约请第十五条规定的评审机构进行补充评审,经受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取证单位可以继续制造许可范围内的产品,审查不合
(三)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超出原取证产品覆盖范围的,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取证单位原有基本条件或质量管理体系不能保证新产品质量的,受理机构可以要求对存在差别部
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种类、类型、型式增加或变更时,制造场地或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应当及时报告原受理机构,由受理机构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按照以下一种方式处理: 
《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况时取证单位应及时上报: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
换证评审须按照《评审记录》等要求评审,并重点评审以下内容:      (一)是否存在超出认可范围进行制造并销售的行为&nbs
监督管理        第
评审机构在从事评审工作时,应自觉接受申请单位和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并应加强对聘用评审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评审人员业绩档案。对玩忽职守、丧失公正、以权谋私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行政处分或解
评审人员由评审机构报送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考核,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掌握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
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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