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出于意外,调解调出民心”,玉环县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委)自2009年5月正式挂牌以来截至2012年11月中旬,共调解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24起,调解成功219起,成功率达97%,涉及金额约6千万元。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事故也呈多发趋势,由此引发的事故民事赔偿纠纷不断出现。为了破解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调解难、群众诉讼不便等问题,2009年5月中旬,玉环交警大队与县司法局联合率先在台州市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人员由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和县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主要调解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和财产赔偿纠纷。
记者了解到,玉环交调委配有三名专职调解员负责调解交通事故工作。在调处交通事故纠纷时,前期由交警介入,再移交相关部门对矛盾纠纷进行调查处理。交调委接到交通事故纠纷后,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督促当事人履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
今年7月,四川籍驾驶员张某驾驶货车在坎门汽摩工业园区一路口撞倒行人刘某,致使刘某身亡。当事人刘某已70多岁,按照法律规定,张某需要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多万元,而刘某家属觉得赔偿太少,张口要50万元。
10多天内,调解员经过多次调解,刘某家属认识到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办事,张某也愿意在精神抚慰金一项上多赔偿1万多元。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圆满解决了纠纷。张某认为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迅速、公正,回到老家后还特地给调解员寄来一封感谢信。
玉环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调解委员会建立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负担和压力,改变了过去事故民警调查办案进行民事调解的传统做法,方便群众的同时,及时解决了疑难问题,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