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省海洋与渔业局在我市组织召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审查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尹学群参加会议。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是我省“十二五”期间重点规划建设的14个产业集聚区之一,也是全省唯一以“循环经济”命名的产业集聚区。它位于我市椒江口两岸及温黄平原东部,是长三角经济区和海西经济区的交汇点、台州三湾的地理中心、台州沿海产业带的核心区块。台州东部新区作为台州湾集聚区的核心区块,主要由十一塘围垦区、三山北涂围垦区、三山涂围垦区组成。此次接受审查的为十一塘围垦区和三山北涂围垦区。
评审会认为,规划用海选址较合理,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较适宜,规划所在的海域定位为工业与城镇建设区,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功能定位和管理要求。用海规划目标明确,功能定位清晰,功能分区基本合理。规划用海考虑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海域资源和环境条件,总体规模基本合理,基本符合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要求。实施计划和填海物料来源明确,规划实施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规划要件较齐全,规划文本、图件、编制说明较规范,规划成果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专家组建议,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政策的要求,在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生态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规划》,补充不确定因素分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