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 9月26-2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谈月明一行来到丽水市,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丽水市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展开调研,并先后在青田县开展结对帮扶、到龙泉市考察绿色城镇试点工作。丽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瑞商出席28日上午举行的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支持丽水市“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拟定了支持丽水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十条意见,全力助推丽水市城乡建设与发展。
谈月明在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丽水市城市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说,近年来,丽水的城市面貌、精神面貌和经济发展水平都上了新台阶,资源、人文优势得以进一步发挥,此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定的十条意见,旨在加快推进丽水市的新型城市化进程、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城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小城市培育和中心镇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风景名胜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园林城市创建和绿色城镇建设、建筑业发展、城乡建设管理水平提升等十个方面,对丽水从资金、项目到政策进行全方位支持。
陈瑞商感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长期以来对丽水市城市建设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多方帮助。他说,丽水实现跨越发展和百姓的安居乐业,必须少走弯路、尽可能发挥自身优势,在这个过程中,非常需要省级部门的真情帮助和大力支持。此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针对丽水拟定的这十条扶持政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推进丽水城市建设发展的及时雨,丽水市将抓住这一机遇,努力使丽水的城乡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
丽水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来源: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