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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18-10-16 14:03:37
- 有效期至: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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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沈阳那几种情形会丧失遗产继承权?
遗产是逝者留给生者的一份财产,是否能够继承财产也是要遵守相关法律条款。那么既然有继承权也会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那么在沈阳那几种情形会丧失遗产继承权?沈阳婚姻家事律师——刘兵律师为您进行相应解答。
当原有继承人发生以下情况将会丧失遗产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实施的不法行为虽为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但不以剥夺其生命为目的,则尚不能构成杀害行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指继承人中之一人或数人出于争夺遗产之动机而故意杀害与其居于同一顺序之其他继承人或先于其继承顺序之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经被继承人表示其不得继承
所谓虐待,是指对被继承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或折磨。虐待以情节严重为丧失继承权之要件,而情节是否严重,应以客观情况决定,即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不得基于被继承人的主观意思决定,因虐待行为从客观情况来看为情节严重,而被继承人不以之为严重,自可不表示其不得继承而如果客观上本不严重,而被继承人却以之为严重,剥夺其继承权,则特留分制度即无意义。故如以被继承人的主观意思为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则情节严重的限制条件无异于形同虚设,也非保护继承人之道。
四、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
继承人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妨害了遗嘱人的遗嘱自由行为,严重侵害了遗嘱人的遗嘱自由权。
通过以上介绍您是否对沈阳哪几种情况会丧失遗产继承权相关内容有所了解,如果发生遗产纠纷问题哪位律师帮助维护合法权益?针对这类问题您可以点击鼎律网在线咨询,鼎律网众多特邀资深律师为您答疑解惑解决维权烦恼!
本期鼎律网婚姻家事律师介绍
刘兵 律师
擅长领域涵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合规与治理、财富规划与传承,知名法律顾问、沈阳市沈河区政协委员、辽宁大学客座教授、沈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电视台新闻正前方特邀评论员。先后获得辽宁省优秀公益律师、沈阳市优秀民革党员、辽宁大学优秀法律硕士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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