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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18-10-16 14: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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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沈阳遗产纠纷: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什么是遗嘱?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很多人会选择在活着的时候立下遗嘱以避免因过世后遗产分配发生纠纷,那么沈阳遗嘱公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也就是大家所关注的问题了。
鼎律网特约沈阳婚姻家事律师——刘兵律师为您简单介绍一下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四)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五)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一旦发生因遗产引发的遗产受益人可与其他继承人协商解决,如发生遗产纠纷协商无果,可到法院提出诉讼争取合法权益。
鼎律网特约沈阳婚姻家事律师——刘兵律师简介
刘兵 律师
擅长领域涵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合规与治理、财富规划与传承,知名法律顾问、沈阳市沈河区政协委员、辽宁大学客座教授、沈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电视台新闻正前方特邀评论员。先后获得辽宁省优秀公益律师、沈阳市优秀民革党员、辽宁大学优秀法律硕士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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