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
        2、公司综合治理报告(包含领导层概况、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年限、公司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等)。
        3、财务报表(尽量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4、管理运营概况(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危机管理等概况)。
        5、企业竞争力概况(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发展规划及策略、品牌建设等内容)。
        6、企业信用记录概况(诉讼记录、质检记录、劳保记录、工商信用等级、纳税记录、银行信用等级、海关信用等级、高管人员信用记录、企业相关公共记录、社会责任实施记录等)。
(一)企业申报
  企业自愿报名,将填好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国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和签署好的《承诺书》(见附件,电子版可从协会网站下载)邮寄至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信用评价中心,同时将有关费用汇至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参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向协会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意向书》后,协会为企业开通在线数据申报系统用户帐户。企业登陆我司网站(),进入信用评价专栏,点击在线数据申报系统,根据填报要求,在系统内填报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网上申报书提交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书,加盖本企业的公章和骑缝章,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中小企业协会信用评价中心。
  (二)初评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信用评价中心将企业提供的资料、信用机构获得的全部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复审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并依据《办法》,由本公司对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初评,并出具初评报告。
  (三)评价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组织专家成立信用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价。
  (四)公示、终审
  评价结果在中国市场秩序网、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网站等各种媒体上发布,公示十五天。公示期满后,信用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结果。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信用评价中心提出。信用评价中心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对于反映突出的问题经核实做出答复和处理。
  (五)结果发布
  对于获得企业信用等级的企业,协会向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评价***级信用企业”的牌匾和证书。
  (六)年度复查
  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需重新申报。 
  有效期内还要进行2次年度复查,每次年度复查需提前1个月向协会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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