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 商用燃气灶具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
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标准:
GB 16410-1996 《家用燃气灶具》及其第一、二号修改单,CJ/T 28-2003《中餐燃气炒菜灶》,CJ/T 3030-1995 《炊用燃气大锅灶》,CJ/T 187-2003《燃气蒸箱》,GB16691-1996《便携式丁烷气灶》,GB/T 3606-2001《家用沼气灶》。
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和产品品种。例如:家用燃气灶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燃气、沼气);商用燃气灶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燃气);便携式丁烷气灶。
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21-007-×××××。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21)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07)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 (×××××)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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