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欢迎访问  江苏建造师http://www.js-zhuce.com/了解更多信息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