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安标志被撤销了,怎样再次申请劳安标志找企飞咨询公司
劳安标志被撤销了,怎样再次申请劳安标志?
答: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被撤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再次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80日,有二十一条第(二)项【弄虚作假,骗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和第(八)项【转让、买卖或者非法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行为的,再次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时间间隔不少于2年。
企飞咨询公司
联系人:戚经理025-87185618 15951712071 QQ:188367098
网址:www.qifeizixun.com ;www.cnqifei.cn